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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中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发放及加盖印章流程说明

发布时间:2022-05-26 作者: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华中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华师行字 〔202214 号)的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的管理,决定对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实行统一印制和发放。学校授权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统一设计和制作证书,各办学单位在项目结束后可提出批量领取证书的申请。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在华中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申请审核表单上进行了立项申报,通过了审批。

2、完成了华中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满意度调查(附件1)。

3、提交了华中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自评报告(附件2)。

二、证书领用流程

1、按照要求提交非学历教育项目结业学员名单(附件3)。

2、学校授权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统一印制证书,印好后由办学单位领回张贴学员照片。

3、办学单位填写《华中师范大学用印审批表》,表上“用印内容”处注明项目编号,并附上结业学员名单,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盖华中师范大学校章(红色)。

4、盖章后由办学单位领回并发放给非学历教育项目学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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