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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学段使用办学品牌侵权案件胜诉

发布时间:2023-02-22 作者: 浏览次数:

我校曾与湖北随州某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,约定合作开办附属小学。后该公司和该小学超出合作办学协议的内容及授权范围开办幼儿园、初中,并长时间以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的名义对外经营、展示宣传,经我校多次书面函告,仍未停止侵权,主观恶意极大。

202211月,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的行为超出了商标许可范围,构成了对华中师范大学商标权的侵害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清除网页内包含“华中师范大学”可能引起他人误解的相关内容,同时向华中师范大学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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